- Binance Research 将 DAO 定义为:“一种组织形式,通过以多边方式商定的具有先验约束力、正式和透明的规则集来协调成员的努力和资源”。
- DAO 的工作原型已经采用了多种不同的形式。其中包括区块链、生态系统、协议、自然资源或相互保险。
- DAO 可以使用基于四个关键要素的分类法进行分类:多边协议、资源管理以及讨论和投票过程。
- DAO 和法律有两种选择:
- 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将 DAO 整合到现有的立法环境中,因为它允许直接控制链下资源并参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通常由 BBVA 或 ITAS 等法规启用。
- 没有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这更接近于一种独立于现有立法环境的组织形式的纯粹主义愿景;通常由“合格的代码尊重”启用。
- 在协调成员和 DAO 之间的利益时,需要根植于博弈论研究的激励模型来克服诸如囚徒困境、治理公地和避免拜占庭行为等问题。
- 为了克服治理决策的投票率极低的问题,特别需要精心设计的激励措施:能够真正扩展和协调大量成员的 DAO 尚未出现。
从几个新项目的出现中可以看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目前正在经历新的流行。尽管诸如臭名昭著的 TheDAO 1之类的早期实现早已浮出水面,但围绕 DAO 的概念化理论仍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
本报告审视了当前的现状,提出了 DAO 的工作分类法,并着眼于相关行业的努力。
1. 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
在比特币开始流行后不久,DAO 迅速成为许多早期开发者和采用者的新梦想。拥有像比特币这样的数字不记名工具的想法开辟了无数机会。一切似乎一下子成为可能。
DAO 承诺彻底改变我们构建社会经济关系的方式。没有人真正知道如何做到这一点,它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一个非常探索性的过程。
那么 DAO 到底承诺了什么?
能够以最小的进入障碍、外部因素以及(很大程度上符合比特币精神)构建大规模、基于绩效的社区的能力,摆脱对传统机构的依赖。虽然以太坊在启用 DAO 方面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其编程语言 Solidity 相关的智能合约风险也是 DAO 成熟的重大障碍。
在下文中,本报告探讨了 DAO 的当前状态。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定义 DAO 到底是什么。
在缺乏普遍认可的定义的情况下,币安研究院为 DAO 提出了以下工作定义:
“一种组织形式,通过以多边方式商定的具有先验约束力、正式和透明的规则集来协调成员的努力和资源。”
这个定义从底层技术中抽象出来,并受到功能的强烈驱动。它将通过检查任何 DAO 的三个明显的组成部分来逐步开发:去中心化、自治和组织。
1.1 去中心化
通常,任何 DAO 定义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去中心化”的概念。避免了这个经常被谈论但理解甚少的概念,因为它需要自己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在加密货币中,“去中心化”一词要么指硬件的物理分布(想想:验证节点和完整节点),要么指政治影响力的扩散。在这种情况下,后者是相关的。任何 DAO 的常用方法不是采用经典的分层权力分配,而是在对等的基础上促进协调。这一要素可以描述为一个多边决策过程。
“ [……]以多边方式达成一致。”
1.2 自治
任何 DAO 的第二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自治”,最好用自治能力来描述2。
这种自治能力源于使用智能合约为任何给定的 DAO 规定软件编码的“游戏规则”。因此,DAO 受先验约束、形式化和透明的规则集管理。相应的智能合约可以以自动化方式执行组织功能,而与任何其他方的参与或缺席无关。3
“ […]通过先验约束、正式和透明的规则集[…] 。”
因此,任何 DAO 的自主性都可以概括为“智能合约管理活动的程度”。
当采用新的制度经济学视角时,可以通过价值流来描述所有活动。这种描述特别适用于不基于(人际)信任的交易生态系统。DAO 启动价值流的能力——即采取行动并因此是自主的——因此取决于分配和管理资源(即资金)的能力。因此,任何 DAO 的自主性都与 DAO 对资源的直接控制有着内在联系。
“ […] […]的努力和资源。”
1.3 组织
通过关注多边协议管理的内容以及 DAO 如何控制资源,前两个组成部分最重要地定义了任何 DAO 的范围。
除了范围之外,还必须就如何在这种“多边商定的自治”范围内采取行动达成最终共识。本质上的问题是:DAO 如何决定它控制哪些组件?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进行一些审议和随后的决策过程。
审议必须正式确定一些商定的讨论过程,这可以是自由裁量的,也可以是基于规则的。通常,对提案进行讨论后会进行投票。根据定义,该投票过程必须在链上进行,否则无法确定是否遵守规则。
“一种协调[…]的组织形式。”
通常,引导这种组织形式(DAO)的唯一方法是使用能够执行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账本技术。合同安排还通过提供甚至国家强制的报复手段来保护有关各方免受违约的影响。然而,与智能合约不同的是,它们不能通过根据业务验证规则测试请求来预先限制合格行动的范围,从而使(智能)合约违约成为不可能。
2. DAO:一个多面的组织
2.1 DAO 的形式
通过更好地理解 DAO 是什么,我们可以看看它的实际实现。已经很好地描述了4 该组织实体可以呈现多种外观。
通过更好地理解 DAO 是什么,我们可以看看它的实际实现。已经很好地描述 了这个组织实体可以呈现多种外观。
例如,它们可以是:
- 区块链:例如, Dash将他们的部分区块奖励汇集到一个可由成员分配的投资池中。可以说,甚至比特币也应该被视为(原始)DAO,因为它大量利用激励来执行特定功能,即就 UTXO 集的状态达成一致。
- 一个生态系统:例如Aragon等一些 DAO已经创建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包括应用程序、数字司法系统等等。
- A 协议:到目前为止,最成功的 DAO 肯定是MakerDAO。MakerDAO 及其 DAI 是当前 DeFi 堆栈的核心部分,主要由 MKR 持有者、DAO 成员管理。
- 互惠保险:NexusMutual允许通过防止智能合约失败来防范智能合约风险。
- 自然资源:社会和经济活动家早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唯一拥有法律实体的非人类应该是组织。例如,新西兰已经授予河流的法人权利。一致地,Terra0正在尝试创建一个 DAO,通过拍卖伐木许可证、积累资金购买并最终拥有自己的方式,让森林实现自治。最后,这样的“森林DAO”可能会利用其资本,不仅购买自己,还购买周围的森林。虽然这听起来很深奥,但这种结构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识别经常被忽视的公地。赋予公地参与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的能力,可能是限制业务运营外部性的第一步。然而,据推测,这取决于尊重和执行这些公地的权利。
2.2 促进者
DAO 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 DAO 的多个“操作系统”(OS),这使得快速设置和使用类似“即插即用”的解决方案成为可能。目前最流行的新兴框架是 Aragon、DAOstack 和 Colony。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些项目仍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其中许多用例只是简单的实验。Aragon 是目前最成熟的操作系统。这些操作系统常常辅以极简的资金分配框架,例如 Moloch、MetaCartel 和 TheDAO。
以下图表显示了最相关的 DAO 促进者,由使用相应智能合约的项目数量和锁定在其中的美元计价资源定义。
图 1 – 以美元计价的锁定资产数量(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资料来源:币安研究
图 1 清楚地表明,就锁定在 DAO 智能合约中的(以美元计价的)资产数量而言,TheDAO 的表现明显优于任何其他 DAO。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TheDAO,使用了 2016 年的资产(即以太币)估值。使用当前估值导致 TheDAO 的净资产增加 10 倍。
图 2 – 被召唤的 DAO 数量/成功的资金请求
资料来源:币安研究院
图 2 突出显示了已经存在的大量 DAO。然而,这种分析不会对“被召唤”的 DAO 或启动的 DAO 操作系统进行逐案分析,而是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
3. 分类
随着进入壁垒的减少,越来越多的项目可能会使用现有的 DAO 框架之一来建立自己的 DAO。这正是为什么越来越需要一个有助于系统地集群 DAO 的框架的原因。
随后,币安研究院提出了一种分层分类法来对 DAO 进行分类,该分类法建立在先前确定的 DAO 元素的基础上:多边协议的范围、资源管理以及讨论和投票过程6。
一般来说,每个分类都是一个分类练习,旨在解释所有差异化特征及其潜在实现。然而,与此同时,分类法不应允许重叠。因此,分类学元素是相互排斥的,但总体上是详尽无遗的。
最重要的是,分类法只考虑区分 – 因此,最相关的 – 元素。分类法不应该是允许每个潜在实施的完整结构。出于这个原因,以下 DAO 的工作分类法仅包含四个主要的 ../ 组件。这些元素中的设计选择可能会对 DAO 的其他几个方面产生影响,这些方面将在随后简要提及,但被认为不是至关重要的。
Binance Research 本身的工作分类是分层的,结构如下:
- 第 1 层:核心要素
- 第 2 层:互斥设计选择
- 第 3 层:非排他性实施变体
图 3 – DAO 分类元素概述
3.1 什么定义了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DNA”?
可以粗略区分 DAO 分类元素。DAO 的“D”和“A”首先由多边协议和资源管理的范围定义。构建这些组件的另一种方法是查看任何 DAO 的功能。DAO 的目标是“资金分配”(例如 MolochDAO)还是“系统设计”(例如与 MakerDAO 的 MKR 代币相关的治理权)?
然而,这种分类法并不旨在将 DAO 分配到这些预定义的类别中。它只是一个不可知的框架,可以在以后识别 DAO 集群。
3.1.1 多边协议的范围
“多边协议的范围”定义了所有决定在多大程度上是多边商定的。该分类要素的主要区别在于多边协议的范围是不受限制的还是受限制的。
如果受到限制,则需要根据多边协议的豁免情况进行进一步区分。通常,豁免可以包含在自然语言或软件中。
这是一个相关的区别,因为所选择的媒体定义了如何对其内容进行更改。软件升级是引人注目的,而自然语言文本缺乏硬性执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软性指导。对自然语言文本的更改,例如定义特定核心价值的宪法,可能被认为不如软件升级重要。尽管如此,仍可能需要自然语言文本来表达细微的想法或说明和链接到现有的法律合同。另一方面,软件升级不仅具有约束力,而且通常与核心运营元素相关,例如部署的智能合约,或者如果 DAO 将在其区块链上运行,则提议对原生区块链协议进行更改。
这种结构的进一步原因有两个:
-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加入不被视为多边协议。引入多边协议的概念是为了反映等级较低的权力动态和同行之间的决策。同意一套先入为主的规则不允许一个多层次的协作决策过程。同样,选择退出也被排除在范围之外,但在投票一章中间接涵盖。
-
这一概念中包含了水平和垂直机制之间的一般区别。横向机制反映了分叉,构成了一种绕过任何治理问题的非强制性退出策略。然而,它冒着现有网络效应的风险,并可能破坏群体内的凝聚力。出于这个原因,横向治理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以更详细地评估将解决方案直接纳入可堆叠智能合约的垂直治理机制。
3.1.2 资源管理
如前所述,资源管理很重要,因为它深刻影响任何 DAO 的自主性。
链上资源的独占使用允许 DAO 通过智能合约直接施加控制并启动行动,该智能合约可能升级也可能不升级。根据各自智能合约的具体设置,可以确保多边协议水平和实用性(即可升级性)之间的权衡,同时可以避免交易对手风险。
在使用链下资产(例如法定货币)时,必须为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行话为“法人”)分配对相应资产的控制权。这种可合法识别的联系点对链下资产具有法律控制权,因此会引入交易对手风险。可能会滥用对 DAO 资产的法定权力,而无视 DAO 的决定(即,做一个好的旧退出骗局)9。
3.2 从 DNA 移动到前额叶皮层
DAO 之间有意义的区别不仅针对范围或功能,还针对 DAO 的组织如何运作。通常,DAO 的组织方面由两个不同的元素定义:讨论和投票。
根据最初制定的定义,DAO 的规则必须是“具有先验约束力的、形式化的和透明的”。看看 DAO,一个“狂野的 DAO”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可以对分类元素“讨论”做出一个有意义的区分——审议是基于规则的还是自由裁量的?
3.2.1 讨论
基于规则的讨论可以通过预投票在链上执行。核心思想是智能合约用于代币管理注册表或预测市场等实现。由于这些实现基于智能合约,它们都具有约束力、形式化和透明性。
或者,也可以通过将智能合约事件链接到法律合约,在链下执行基于规则的讨论。
如果讨论不是基于规则的,它必须是自由裁量的。根据定义,自主讨论必须基于链下媒体。这些可能是未启动的法律合同,也可能是与 DAO 的智能合同直接相关的法律合同,或者 – 更常见的是 – 各种论坛或信使服务。
链接的自主讨论通常涉及基于身份的链下讨论,一旦达成粗略共识,将在链上交易中提及。通过这样做,可以将非正式和公开的讨论整合到基于规则的系统中。
大多数 DAO 框架(例如,Aragon或Metacartel)都使用(大部分是匿名的)论坛来实现成员的自然语言讨论。
3.2.2 投票结构
DAO 投票结构的不同之处在于投票是基于流动股权还是价值。Binance Research 认为,DAO 中的投票和成员身份具有内在联系,因为成员必须能够表达其观点。
流动股权的概念描述了使用可转让的基于股权的代币执行的投票过程。实现可以遵循“专用投票”结构,进一步定义可抵押代币必须是本地的还是可以是外来的。
这是基于 DAO 始终使用代币化投票权的假设。因此,这里的真正区别在于这些投票权所代表的事实——即,是否有专门的投票。DAO 发行的投票权是“原生代币”,是不记名投票权,还是“外国代币”,仅代表财务承诺?
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承认——但随后迅速继续——流动性会对用户使用这种“原生代币”进入或退出 DAO 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一级或二级市场没有需求或供应,那么这样的系统本质上是有缺陷的,会引发有趣的长尾事件。
流动性权益投票不仅可以是专用的,而且可以是加权的。这种区分定义了一个令牌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一票。这种简单设置的替代方案可能是 Vitalik 的二次投票,其中投票成本呈二次方增加,或者其他功能,其中 n 代币代表 m 票。
继续前进,投票也可以基于优点而不是股权。当然,这仍然会涉及令牌。但是,这些代币不能自由转让,而只是显示任何所有者的显着性。这个想法是让令牌除了投票之外不能出于任何目的移动,因此仅限于内部使用。顾名思义,此类代币通常会根据个人的优点和活动来发行。
这里的相关区别在于识别发生在哪个级别。“了解你的会员”流程是否基于帐户地址?如果是这样,它将为个人提供不止一次代表的机会。另一方面,它是基于政府 ID 还是基于社交媒体网络(例如 Twitter 句柄、IG ID 等)?与基于权益的代币类似,不可转让的价值代币仍然可以加权。
3.3 DAO 还有什么?
上述元素中各自的设计选择可能会影响许多其他领域,例如:
- 复合智能合约风险:按照 TheDAO 的传统,DAO 仍然面临智能合约失败的风险。由于更复杂的设置需要多个通常交互的智能合约,因此智能合约的风险更加复杂。尽管如此,智能合约代码或保险的正式验证可能能够补救或管理这种风险。
- 增值功能:所选择的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允许通过委托或秘密投票等元素进行后续增强?还可以利用 ID 级别(适用于流动性股份和功绩股份)进行会员入职——新会员可能需要得到支持,即由现有会员推荐。这个列表很容易被扩展。
- 社会凝聚力:促成 DAO 的活动和成员基础的众多因素之一是离开 DAO 的难易程度和程序。奇怪的是,可以从一项关于婚礼的象征效应的研究中得出对社会凝聚力的见解。连贯地,参与终生伙伴关系的象征意义导致已婚夫妇比注册伙伴关系中的夫妇更稳定——这个类比表明,在相应地定义和构建 DAO 成员资格时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
- 争议解决能力:可能会受到讨论和投票过程的设计选择的影响。
- 自治程度:很可能还受到更广泛的 DAO 环境的影响。示例性问题将是 DAO 是否在专有或“外国”区块链上运行,或者进行审查攻击的成本是多少。
4. DAO 和法律
有趣的是,DAO 与立法环境之间的联系目前正在不断变化。事实上,第一个“联系”就是试图否认这种联系,并且完全 无视法律环境。例如,TheDAO 希望独立于任何立法而存在。然而,这样的策略只会导致放弃对 DAO 将如何根据法律进行处理的控制权。
“如果你不为人造实体制定法律结构,法院会为你强加一个。除非经过适当的形式化或有意创建的结构,否则一般合伙企业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从根本上说,DAO 必须有一个法人实体。法人实体还允许 DAO 随后整合法律和智能合约。到目前为止,可以确定以下两种策略:
- DAO 可以组建一个法律实体,使他们能够选择退出任何法律管辖区。然而,这将对 DAO 管理链下资金的能力产生影响。
- DAO 可以尝试完全整合和利用最近创建的法人实体结构之一来获得法人资格。
第一个策略与 DAO 相关,它使用称为“合格代码尊重”(QDC)的东西来选择退出。QDC 主要基于 Gabriel Shapiro 的工作,可以通过成员同意DAO 章程来描述,这样做会丧失他们对智能合约的结果和操作进行合法争议的权利。但是,由于夏皮罗的 QDC 包括建立“个人非法人协会”,因此 DAO 不可能具有法人资格。随后,此类 DAO 将无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因此无法直接管理链下资源。
第二种策略不太激进,只是旨在通过获得法人资格将 DAO 完全整合到立法环境中。法人身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不仅允许 DAO 对链下资产进行控制,例如,还允许它们签订合同协议并为参与者提供责任保护。因此,这是连接法律和智能合约的先决条件。
例如,马耳他的 ITAS 法案允许 DAO 被认证为“创新技术安排”,然后选择法人身份。同样,弗吉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案,使 DAO 能够“选择成为基于区块链的有限责任公司”(BBVA)。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被例如dOrg 使用。
一旦 DAO 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它可能希望将法律合同(行话为“湿法”)和智能合同结合起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们进行了各种尝试:
- 最初的出发点是尝试——而不是编写智能合约代码——仅仅编写表达法律意图的书面文本。
- 或者,“代码”可以是仅描述合同安排的书面文本。然而,相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这些最初的努力是相当初步的尝试,类似于快速破解而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
- 更成熟的方法是将自然语言协议转化为机器可读的合约对象。OpenLaw使用其标记语言来做到这一点。
虽然将智能合约纳入湿法仍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但它是一种更务实的方法,反映了当代法律理论中的观点10。
5. DAO 的“Il Principe”是什么?
马基雅维利写了最初的原则,目的是教年轻贵族如何驾驭一个非常特殊的制度环境。那么马基雅维利会推荐什么 DAO 呢?他们必须驾驭什么样的环境,这种环境如何与当前的制度环境相关联?
截至目前,联合国有 193 个民族国家和全球超过 275 个司法管辖区。仅在欧盟,就有超过 40,000 项法律行为、15,000 项法院判决和 62,000 项国际标准11。
这种令人生畏的局面历来是限制不确定性的基础,数据的可信度完全取决于提供者的责任。如果有一个法律体系能够针对公共和受监管的实体(即数据提供者)执行其法律,就有可能让他们对错误数据负责。
因此,传统数据库中的交易是最终法律。
然而,它们只有在可以执行的情况下才是最终的,因此需要对制度环境有一定程度的信任。特别是对于涉及多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国际业务,相关风险被放大。管理这种风险的成本可能很高(例如,通过保险和第三方服务)。
另一方面,在基于 DLT 的流程和信息中,数据可信度 不是由第三方(Davidson、Sinclair、De Filippi 和 Potts,2016 年)保证,而是由经济激励来保证。为什么这与 DAO 相关?
因为它显示了当 DAO 与物理世界直接(例如,使用银行账户)或间接(例如,使用代表实物资产的代币)交互时将发生的内在冲突。关于代币化的最先进的立法之一来自 Lichtenstein,其中代币被定义为(各种)实物资产的“容器”,因此受到既定法律体系的保护。
虽然这无疑是一个重大进步,但它恢复了对更高层次法律体系的需求。就首先要避免与既定制度环境的联系而言,这样的结构因此是不够的。一种更务实、更不理想化的情况是,DAO 不是从根本上取代,而是补充现有的组织形式。因此,它们也需要融入更广泛的制度环境,因此将从这项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中受益匪浅12。
六,结论
DAO 是否已经成长为第一个小时爱好者的远大梦想?
也许不是,但“The DAO”的创伤已经被克服;一些 DAO 框架正在开辟一条通往未来的道路,并且越来越多的支持元素(例如,智能合约的形式验证)正在迅速推进。同时,既定的立法环境对代币化和“创新技术安排”的感知能力也越来越强。
但是,如果不提及必须部署以协调成员的 DAO 的激励系统,则任何关于 DAO 的报告都是不完整的。激励措施深深植根于博弈论,是任何 DAO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需要对其进行仔细校准,以成功避免诸如公地悲剧、拜占庭行为、委托代理理论或囚徒困境等问题。
激励措施不一定是积极的,但也可以与对“应避免”的行为的惩罚相关。此外,既得利益可能并不简洁,因为它们可能会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各种衍生品的能力所破坏。例如,大型代币持有者可以通过有目的地“破坏”DAO 并做空其相关代币而获得经济利益。
然而,DAO 的激励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绿色领域。实验、成熟的 DAO 操作系统和自我监管是否足够,或者是否必须实施通用的“区块链治理代码”,还有待观察。激励驱动的治理依赖于许多不同的变量,并与提议的分类法的许多设计元素有关。必须进行超出本报告范围的更多博弈论研究。随后,激励措施尚未 – 尚未 – 进入拟议的工作分类法。
从现有 DAO 的投票率中也可以看出这一领域仍然非常需要严格分析的事实。在全面查看 DAO 的参与率时,这一点变得显而易见。由于其精心设计的 UI,Aragon 治理提案 (AGP) 可以很容易地作为示例进行评估。平均而言,AGP 的参与率为 6% 的所有 ANT 代币(Aragon 治理代币)来自少于 50 个唯一地址。
这些数字清楚地表明,DAO 要实现“超可扩展”这一经常被宣称的目标并有效协调大量 DAO 成员,仍有许多挑战需要克服。
本报告受到 Gnosis 组织的 Devcon V 研讨会的启发,并从 Philippe Honigman 的评论中受益匪浅。
7. 参考书目
- 剑桥词典(2019 年)。“自主性”。可在线访问:https ://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autonomous
- COALA(2018 年)。“区块链系统的治理”。在线获取:https ://coala.global/wp-content/uploads/2019/02/BRI-COALA-Governance-of-Blockchains.pdf
- 克鲁姆利 (1995)。“异质性和复杂社会的分析。” 可在线获取:https ://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27664129_Heterarchy_and_the_Analysis_of_Complex_Societiess
- 艾里费 (2019)。“DAO 的 6 项基本法律原则”。在线获取:https ://www.youtube.com/watch?v=6Vi39duSpeY
- Honigman (2019) “什么是 DAO”。可在线获取:https ://medium.com/hackernoon/what-is-a-dao-c7e84aa1bd69
- 黑客(2017)。复杂加密货币的公司治理?基于区块链的组织的稳定性和决策框架。在线获取:https ://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2998830
- 莱布莱比奇 (2019)。纵向和横向协调机制。在线提供:https ://ko.coursera.org/lecture/designing-organization/4-1-4-coordination-and-teamwork-B1wxx?authMode=signup
- Markežič 和 Blaj (2019)。“合法的 DAO”。在线获取:https ://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08Q0ACj7MNU5PGhgwzlVzT7tZ-m4VFeCDxsT_r1klhA/edit#slide=id.g56c3efd1e2_1_0
- 帕斯夸莱 (2018)。人的规则,而不是机器的规则:法律自动化的限制。在线获取:https ://digitalcommons.law.umaryland.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2616&context=fac_pubs
- 波普尔 (2016)。“超过 5000 万美元的黑客攻击让虚拟货币世界的希望破灭”。在线获取:https ://www.nytimes.com/2016/06/18/business/dealbook/hacker-may-have-removed-more-than-50-million-from-experimental-cybercurrency-project.html
- 夏皮罗 (2019)。“在智能合约世界中起草湿合约”。在线获取:https ://www.youtube.com/watch?v=hzbMPLxiht4
- 维斯特拉特(2017)。“智能合约的风险。” 可在线获取:https ://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178393
- 沃尔奇(2019)。“解构‘去中心化’:探索加密系统的核心主张”。在线获取:https ://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326244
-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例如纽约时报的这篇文章。↩
- 例如,剑桥词典将分类学定义为:(1)独立并有权做出自己的决定,(2) 自治组织、国家或地区是独立的并具有管理自己的自由。↩
- 当然,这是一种简化,因为智能合约本身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智能合约必须托管在一个区块链上,并且必须与提供给它们的数据进行交互。因此,它们可能容易受到一系列攻击(例如,审查攻击)或可能由于网络拥塞增加 gas 费用而无法运行(以以太坊上托管的 DAO 为例)或受到恶意数据流提供商的影响。↩
- 例如,参见 Honigman 的 (2019) “什么是 DAO”,发表在 Medium 上:https ://medium.com/hackernoon/what-is-a-dao-c7e84aa1bd69 。采用了有关 DAO 形式的结构元素。↩
- 所有 802 个 Aragon DAO 中有 66 个在过去 30 天内显示出活动。↩
- 这些分类元素部分来自 Gnosis 的相关工作。↩
- 将 DAO 描述为异构的起源于COALA的工作。根据 Crumley (1995) 的说法,异质性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组织系统,其中组织的元素是无等级的(非等级的),或者它们具有以多种不同方式排列的潜力”。↩
- 有关这一区别的平易近人的介绍,请参见Leblebici 的Coursera 课程。↩
- 有关链下资产控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DAO 与法律”一章。↩
- 例如,参见 Verstraete (2019)。↩
- 基于 Markežič 和 Blaj (2019) 的演示文稿,可在此处访问:https ://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08Q0ACj7MNU5PGhgwzlVzT7tZ-m4VFeCDxsT_r1klhA/edit#slide=id.g56c3efd1e2_1_0 ↩
- 另请参阅Gnosis及其将智能合约整合到国际法中的尝试或ZeroLaw描述如何在智能合约世界中起草湿合约。↩
[…] 比特币网络可能会被认为是简化版的DAO,而且目前其他实施还少之又少。设计良好的DAO的关键就在于制定一套有效的共识规则,以解决错综复杂的参与者协调问题。实施DAO面临的真正挑战,可能并非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协作。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DAO,请查阅币安研究院的报告:《DAO的理论与实践》。 […]